3個月捕鯨177頭!日堅稱出於「研究」目的

摘錄自2018年08月25日蘋果日報日本報導

據日本周三(22日)官方資料,一批捕鯨船3個月內,由西北太平洋捕獲177頭鯨魚。同一時間,日方正準備下個月於巴西舉行的世界捕鯨會議(International Whaling Commission, IWC)中爭取重啟商業捕鯨。

《Standard Digital》報導,據日本水產廳表示,這批捕鯨船共捉到43頭小鬚鯨與134頭北鬚鯨,再度引起國際關注。但外媒擔心,各國對日方的施壓只會使保守分子和政客更堅定地繼續進行捕鯨作業。

此外,日方也強調「這次出航獲得的研究資料都會交給世界捕鯨協會,有助提升大眾對於保育、管理海洋資源的知識。」並指出這次行動屬於12年計劃的一部分,且主要目的出於研究,部分品種也非瀕臨絕種,所以可以捕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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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局新能源,石油大廠殼牌開始在自家加油站推出充電服務

  石油大廠荷蘭皇家殼牌(Shell)近日宣布,將在英國北部 10 個地方開始提供電動車的快速充電服務。   英國獨立報報導,殼牌提供的這項快速充電服務,能讓多數電動車的電量在半小時內從零充飽到 80%,這也是殼牌首次正式設置電動車充電站。   許多跡象都顯示,石油公司已經開始意識到「充電」業務對下游業務部分造成的一些威脅。不只是殼牌,競爭對手英國石油公司 BP 在 8 月時也曾談到正在與電動車商討論合作,計劃一同在零售場所提供充電站服務。   不久之前,殼牌才剛宣布收購歐洲最大電動車充電網路之一的 NewMotion,對於持續往電動車發展的傾向,未來燃料經理 Jane Lindsay-Green表示,這是因為殼牌認為,電動車將成為未來運輸網路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NewMotion 在歐洲約設有 5 萬個公共充電站,雖然殼牌這次設置的規模遠小於 NewMotion 的業務,但這次的服務是殼牌首次在自家的加油站內,提供了汽油和柴油以外的充電選擇。   隨著消費者對電動車需求的增長,殼牌未來將會在英國進一步擴大服務,甚至有計劃擴大至荷蘭和菲律賓地區。殼牌預計至 2040 年,全球將有約四分之一的汽車會有充電需求。   目前已經在路上行駛的電動車還不到 10 萬輛,但隨著使用人數持續增加,摩根史丹利(Morgan Stanley)估計,至 2030 年時,光是西歐可能就需要 100~300 萬個公共充電站才能滿足電動車的需求。   Lindsay-Green 表示,殼牌預計將在 2018 年時,對於客戶的需求開始進行正式調查,「對於殼牌來說,這是一個全新的領域,我們需要探索不同的機會…我們會先從小地方著手,並且開始快速學習。」   (合作媒體:。首圖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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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del 3瓶頸原因瞭了!Panasonic:電池產量料很快提升

  路透社報導,關於和美國電動車廠特斯拉(Tesla)共同營運的美國內華達州「Gigafactory」超級電池廠生產較計畫延遲一事,Panasonic社長津賀一宏於10月31日舉行的財報說明會上表示,Gigafactory產量預估很快就可以提升。   Gigafactory正在生產特斯拉新型電動車Model 3所需的電池。特斯拉10月2日宣布,因「生產上的阻礙」,故2017年第3季Model 3產量僅260台。特斯拉曾於8月2日公布2017年第2季財報時表示,第3季Model 3產量預估將超過1,500台。   津賀一宏指出,因Model 3初期生產稍微陷入苦戰,導致電池生產量高於車輛產量、造成陷入無法進一步生產電池的情況,因而現在是藉由改為生產非車輛用蓄電用電池來因應。   不過津賀一宏表示,因為現在已經很清楚了解Model 3產線瓶頸的原因,因此早晚可以提高車用電池產量。   Panasonic於10月31日盤後公布2017年度上半年(2017年4-9月)財報,因車用電池等車用相關事業銷售強勁,帶動合併營收較去年同期成長9.0%至3兆8,578億日圓,合併營益成長10.4%至1,965億日圓,合併純益萎縮10.9%至1,189億日圓、下滑主因為去年同期時因法人稅負擔減輕提振獲利大增。   Panasonic維持2017年度(2017年4月~2018年3月)財測預估不變;合併營收預估將年增6.2%至7.8兆日圓、合併營益將大增21.0%至3,350億日圓、合併純益將成長7.1%至1,600億日圓。   日經新聞報導,津賀一宏指出,未上修2017年度財測預估,主要是因為存在特斯拉等不確定因素。   日刊工業新聞1日報導,受特斯拉新型電動車生產延遲影響,Panasonic所訂下的2017年度特斯拉用車載電池銷售計畫恐推延。Panasonic目前將包含電池在內的車用產品2017年度營收目標設定為5,400億日圓、而該目標能否達成恐將受到特斯拉因素影響。   日經新聞10月26日報導,Panasonic計畫同步在日本、中國、美國等3地祭出增產投資,增產使用於EV等用途的鋰離子電池,預估3處據點的總投資額將達1,000億日圓的規模。在車用鋰離子電池中,Panasonic於乘用車市場的市佔率高達約4成、為全球最大廠。   其中,Panasonic和特斯拉共同營運的美國內華達州Gigafactory超級電池廠目前正同時進行第一期廠房建設和產線鋪設工程,不過因特斯拉急於進行增產,故已和Panasonic進行第二期工程的協商,而待第二期工程完工後,產能最高將增至1.5倍。   (本文內容由授權使用。首圖為Tesla Gigafactory,來源:Tes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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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電時間縮一半,本田傳2022年開賣多款超快速充電EV

日經新聞1日報導,本田(Honda)計畫在2022年開賣多款可進行「超快速充電」的電動車(EV)、其充電時間可縮短至現行的約一半水準。   現行EV在使用快速充電器時、充飽8成電力大多需花費30分鐘時間,而本田將研發能負荷在短時間內進行大量充電的電池產品,目標將充電時間縮減至15分鐘、且能跑240km。   據報導,本田目前油電混合車(HV)用電池是向Panasonic等廠商採購,而能進行超快速充電的電池研發夥伴將待今後討論決定。   本田目前規畫要在2019年以後於歐洲、日本開賣量產款EV。   (本文內容由授權使用。首圖為本田城市EV概念車,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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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C:2040年OECD美洲市場EV市佔35%、中國逼近29%

  石油輸出國組織(OPEC)11月7日發布「世界石油展望(WOO)」報告指出,假設全球電動車(EV)年度銷售量在2040年達到8千萬輛(相當於每5台車就有3台是電動車),在電動車滲透率高於預期的情況下、全球石油日需求量可能會在2040年較基準預估值減少250萬桶至1.08億桶。據此推斷,全球石油需求將在2030年代下半階段持平於這個水位。   WOO指出,2016年全球上路的電動車據估計已升至200萬輛。目前已有6個國家的電動車市佔率(占整體轎車銷售量比重)突破1%、挪威電動車銷售量佔比更是高達29%。不過,電動車目前僅佔全球整體轎車車隊不到0.2%的比例。   WOO預估(見圖),2040年電動車在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美洲新車市場的銷售佔比將高達35%左右、屆時中國電動車銷售佔比預估也將逼近29%,印度預估將達18%。   根據DNV GL首度發布的「能源轉型展望」報告,受電動車滲透率持續上揚的影響,石油供應將在2020~2028年期間轉趨持平、隨後大幅下降,2034年將遭天然氣超越。這份報告預估電動車、內燃引擎車將在2022年達到「成本平價」,預估到2033年全球半數輕型新車銷售量都將是電動車。   Thomson Reuters報導,嘉能可(Glencore)董事長Tony Hayward 5月受訪時表示,電動車的快速進步意味著石油需求可能會在2040年以前觸頂,深海鑽油、加拿大油砂等高成本原油生產商恐將先被淘汰出局,擁有生產成本優勢的OPEC相對較不受衝擊。Hayward曾任英國石油公司(BP Plc)執行長。   英國金融時報8月報導,瑞銀(UBS)預估2021年歐洲未經補貼的純電動車整體持有成本將與傳統內燃機汽車相當、中國也可望在2025年達到這項里程碑。   (本文內容由授權使用。首圖來源:public domain CC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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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la 將發表電動半掛卡車,產能遭質疑

  電動車製造商 Tesla 向媒體發出邀請函,定於 2017 年 11 月 16 日召開產品發表會,推出電動半掛卡車,儘管 Tesla 的無人駕駛部門還深陷與 Waymo 的訴訟中,也無礙 Elon Musk 進軍電動卡車市場的決心。   Tesla 的電動半掛卡車曾在測試中亮相,此次發表會將是這款產品首次對外公開展示,Tesla 的卡車業務是該公司在乘用車之外全新的產品線,之前並沒有太多信息曝光。Tesla 原定於 2017 年 10 月發表半掛卡車,由於 Tesla 投入了大量的資源和人力參與波多黎各的救災活動,導致新品發表一再延期。   德國汽車廠商 Daimler 已經推出了大載重的電動運輸卡車,單次充電的行駛里程約為 220 英里,據傳 Tesla 的半掛卡車單次充電的行駛里程大約為 200 英里到 300 英里,考慮到卡車載重所需的牽引力,電動卡車需要配置大容量的電池系統。   近日 Tesla 電池部門的主管 Jon Wagner 被爆已經從該公司離職,他在 2013 年 1 月加入 Tesla,參與了所有電動車的研發,還負責了 Tesla 的家用儲能裝置 Powerwall,核心高層的離職也讓外界對於 Tesla 的量產能力產生了更多質疑,Tesla 已經將 Model 3 量產目標延後 3 個月,制約產能的主要因素是內華達州的超級工廠電池模組生產線產能不足,導致不得不調整 Model 3 的部分生產環節。目前 Tesla 已經接收了超過 50 萬台 Model 3 訂單,但 2017 年第三季 Model 3 只生產了 260 台。   Tesla 執行長 Elon Musk 透露,在卡車的設計過程中與物流運輸公司展開合作,他們的參與有助於產品能夠更好地為物流產業服務,電動卡車新品主要是面向中短途路線設計,比如將貨物從城市中心區運輸到港口等,比使用燃油卡車運輸成本更低。此外 Tesla 半掛卡車還可能加入無人駕駛功能,該公司已經與美國車輛管理局就無人駕駛道路測試進行溝通。   Tesla 的無人駕駛領域還面臨的另一個挑戰就是與 Waymo 的官司,這起官司正是由於 Tesla 收購了無人駕駛卡車新創公司 Otto,該公司的創辦人是 Google 無人駕駛部門的前員工,離職時違規下載了許多機密商業文件,Alphabet 旗下無人駕駛公司 Waymo 認為 Tesla 竊取了商業機密並應用到無人駕駛的開發中,目前這起訴訟仍在庭審中。   (合作媒體:。首圖來源:public domain CC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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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錢不手軟,戴姆勒才是特斯拉頭號強敵?

  德國車廠戴姆勒(Daimler)豪擲110億美元,計劃在2020年打造電動車隊,出手之大無人出其右,儼然已成為特斯拉最可畏競爭者。   戴姆勒毫不避諱挑戰特斯拉,該公司九月宣布投資位在美國阿拉巴馬的廠房10億美元,計畫在2020年推出電動SUV,許多媒體認為這是在對特斯拉叫陣。   特斯拉執行長Elon Musk當時並不以為意,甚至推文嘲笑戴姆勒投資規模太小,金額後面少一個零,但沒想到戴姆勒隔一天即透過推特官方帳號宣布,研發下一代電動車經費加碼至100億美元以上,並外加至少10億美元開發電池產品。(BusinessInsider)   除此之外,戴姆勒今年三月還與太陽能面板安裝業者Vivint合作,在加州開展家用電池事業,似乎在模仿特斯拉打造以太陽能為基礎的電動車生態圈。   展望未來,中國可能是戴姆勒與特斯拉的最重要決戰場,因為中國是全球最大汽車市場,且未來準備禁賣汽/柴油車。特斯拉赴上海設廠計畫目前還在籌備階段,而戴姆勒七月已與北京汽車集團合資7.5億美元在中國建立電動車生產據點。   (本文內容由授權使用。首圖來源:public domain CC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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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甘新

基於 abp vNext 和 .NET Core 開發博客項目 – Blazor 實戰系列(九)

系列文章

  1. 基於 abp vNext 和 .NET Core 開發博客項目 – 使用 abp cli 搭建項目
  2. 基於 abp vNext 和 .NET Core 開發博客項目 – 給項目瘦身,讓它跑起來
  3. 基於 abp vNext 和 .NET Core 開發博客項目 – 完善與美化,Swagger登場
  4. 基於 abp vNext 和 .NET Core 開發博客項目 – 數據訪問和代碼優先
  5. 基於 abp vNext 和 .NET Core 開發博客項目 – 自定義倉儲之增刪改查
  6. 基於 abp vNext 和 .NET Core 開發博客項目 – 統一規範API,包裝返回模型
  7. 基於 abp vNext 和 .NET Core 開發博客項目 – 再說Swagger,分組、描述、小綠鎖
  8. 基於 abp vNext 和 .NET Core 開發博客項目 – 接入GitHub,用JWT保護你的API
  9. 基於 abp vNext 和 .NET Core 開發博客項目 – 異常處理和日誌記錄
  10. 基於 abp vNext 和 .NET Core 開發博客項目 – 使用Redis緩存數據
  11. 基於 abp vNext 和 .NET Core 開發博客項目 – 集成Hangfire實現定時任務處理
  12. 基於 abp vNext 和 .NET Core 開發博客項目 – 用AutoMapper搞定對象映射
  13. 基於 abp vNext 和 .NET Core 開發博客項目 – 定時任務最佳實戰(一)
  14. 基於 abp vNext 和 .NET Core 開發博客項目 – 定時任務最佳實戰(二)
  15. 基於 abp vNext 和 .NET Core 開發博客項目 – 定時任務最佳實戰(三)
  16. 基於 abp vNext 和 .NET Core 開發博客項目 – 博客接口實戰篇(一)
  17. 基於 abp vNext 和 .NET Core 開發博客項目 – 博客接口實戰篇(二)
  18. 基於 abp vNext 和 .NET Core 開發博客項目 – 博客接口實戰篇(三)
  19. 基於 abp vNext 和 .NET Core 開發博客項目 – 博客接口實戰篇(四)
  20. 基於 abp vNext 和 .NET Core 開發博客項目 – 博客接口實戰篇(五)
  21. 基於 abp vNext 和 .NET Core 開發博客項目 – Blazor 實戰系列(一)
  22. 基於 abp vNext 和 .NET Core 開發博客項目 – Blazor 實戰系列(二)
  23. 基於 abp vNext 和 .NET Core 開發博客項目 – Blazor 實戰系列(三)
  24. 基於 abp vNext 和 .NET Core 開發博客項目 – Blazor 實戰系列(四)
  25. 基於 abp vNext 和 .NET Core 開發博客項目 – Blazor 實戰系列(五)
  26. 基於 abp vNext 和 .NET Core 開發博客項目 – Blazor 實戰系列(六)
  27. 基於 abp vNext 和 .NET Core 開發博客項目 – Blazor 實戰系列(七)
  28. 基於 abp vNext 和 .NET Core 開發博客項目 – Blazor 實戰系列(八)
  29. 基於 abp vNext 和 .NET Core 開發博客項目 – Blazor 實戰系列(九)
  30. 基於 abp vNext 和 .NET Core 開發博客項目 – 終結篇之發布項目

終於要接近尾聲了,上一篇基本上將文章模塊的所有功能都完成了,整個博客頁面也都完成了,本篇主要來美化幾個地方,修修補補。

編輯器主題切換

當我們新增和編輯文章的時候,默認編輯器是白色的,如果點擊了頭部切換主題按鈕,我想要把編輯器主題顏色也做相應的改變該如何去實現呢?

剛好,editor.md是支持主題切換的,這就比較舒服了,直接按照要求調用對應的方法即可。

app.jsrenderEditor函數中我們已經自定義了三個參數themeeditorThemepreviewTheme,這三個參數就是來改變編輯器主題顏色的。

還是將值存在localStorage中,和我們博客的主題切換一樣,這裏叫editorTheme

theme: localStorage.editorTheme || 'default',
editorTheme: localStorage.editorTheme === 'dark' ? 'pastel-on-dark' : 'default',
previewTheme: localStorage.editorTheme || 'default',

默認從localStorage中取數據,如果沒取到的話,給對應的默認值。第二個參數有點特殊,用了一個三元表達式給不同的值。

然後在主題切換的時候也對編輯器做相應的調整即可。

打開Header.razor頭部組件,找到SwitchTheme()切換主題的方法,添加一句await Common.SwitchEditorTheme(currentTheme);

/// <summary>
/// 切換主題
/// </summary>
private async Task SwitchTheme()
{
    currentTheme = currentTheme == "Light" ? "Dark" : "Light";

    await Common.SetStorageAsync("theme", currentTheme);

    await Common.InvokeAsync("window.func.switchTheme");

    var uri = await Common.CurrentUri();
    if (uri.AbsolutePath.StartsWith("/admin/post"))
    {
        await Common.SwitchEditorTheme(currentTheme);
    }
}

將具體切換邏輯放到SwitchEditorTheme中,他接收一個參數currentTheme,用來判斷是切換黑的還是白的。

/// <summary>
/// 切換編輯器主題
/// </summary>
/// <param name="currentTheme"></param>
/// <returns></returns>
public async Task SwitchEditorTheme(string currentTheme)
{
    var editorTheme = currentTheme == "Light" ? "default" : "dark";

    await SetStorageAsync("editorTheme", editorTheme);

    await InvokeAsync("window.func.switchEditorTheme");
}

切換主題之前拿到當前URI對象,判斷當前請求的鏈接是否是新增和更新文章的那個頁面,即”/admin/post”,才去執行切換編輯器主題的方法,當不是這個頁面的時候,編輯器是沒有渲染出來的,如果也執行這段代碼就會報錯。

去看看效果。

文章詳情頁美化

現在的文章詳情頁是沒有將markdown格式渲染出來的,這裏還是使用editor.md提供的方法,因為需要加載幾個js文件,然後才能渲染樣式。

所以還是在app.js添加一段代碼。

renderMarkdown: async function () {
    await this._loadScript('./editor.md/lib/zepto.min.js').then(function () {
        func._loadScript('./editor.md/lib/marked.min.js').then(function () {
            func._loadScript('./editor.md/lib/prettify.min.js').then(function () {
                func._loadScript('./editor.md/editormd.js').then(function () {
                    editormd.markdownToHTML("content");
                });
            });
        });
    });
},

然後在文章詳情頁的組件Post.razor中修改代碼,當數據加載完成后調用renderMarkdown即可,然後還需要引用一個css文件editormd.preview.css

提供一下Post.razor最終的代碼。

@page "/post/{year:int}/{month:int}/{day:int}/{name}"

<link href="./editor.md/css/editormd.preview.css" rel="stylesheet" />

@if (post == null)
{
    <Loading />
}
else
{
    @if (post.Success)
    {
        var _post = post.Result;

        <article class="post-wrap">
            <header class="post-header">
                <h1 class="post-title">@_post.Title</h1>
                <div class="post-meta">
                    Author: <a itemprop="author" rel="author" href="javascript:;">@_post.Author</a>
                    <span class="post-time">
                        Date: <a href="javascript:;">@_post.CreationTime</a>
                    </span>
                    <span class="post-category">
                        Category:<a href="/category/@_post.Category.DisplayName/">@_post.Category.CategoryName</a>
                    </span>
                </div>
            </header>
            <div class="post-content" id="content">
                @((MarkupString)_post.Html)
            </div>
            <section class="post-copyright">
                <p class="copyright-item">
                    <span>Author:</span>
                    <span>@_post.Author</span>
                </p>
                <p class="copyright-item">
                    <span>Permalink:</span>
                    <span><a href="/post@_post.Url">https://meowv.com/post@_post.Url</a></span>
                </p>
                <p class="copyright-item">
                    <span>License:</span>
                    <span>本文採用<a target="_blank" href="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nd/4.0/"> 知識共享 署名-非商業性使用-禁止演繹(CC BY-NC-ND)國際許可協議 </a>進行許可</span>
                </p>
            </section>
            <section class="post-tags">
                <div>
                    <span>Tag(s):</span>
                    <span class="tag">
                        @if (_post.Tags.Any())
                        {
                            @foreach (var tag in _post.Tags)
                            {
                                <a href="/tag/@tag.DisplayName/"># @tag.TagName</a>
                            }
                        }
                    </span>
                </div>
                <div>
                    <a @onclick="@(async () => await Common.NavigateTo("/posts"))">back</a>
                    <span>· </span>
                    <a href="/">home</a>
                </div>
            </section>
            <section class="post-nav">
                @if (_post.Previous != null)
                {
                    <a class="prev"
                       rel="prev"
                       @onclick="@(async () => await FetchData(_post.Previous.Url))"
                       href="/post@_post.Previous.Url">@_post.Previous.Title</a>
                }
                @if (_post.Next != null)
                {
                    <a class="next"
                       rel="next"
                       @onclick="@(async () => await FetchData(_post.Next.Url))"
                       href="/post@_post.Next.Url">
                        @_post.Next.Title
                    </a>
                }
            </section>
        </article>
    }
    else
    {
        <ErrorTip />
    }
}

@code {
    [Parameter]
    public int year { get; set; }

    [Parameter]
    public int month { get; set; }

    [Parameter]
    public int day { get; set; }

    [Parameter]
    public string name { get; set; }

    /// <summary>
    /// URL
    /// </summary>
    private string url => $"/{year}/{(month >= 10 ? month.ToString() : $"0{month}")}/{(day >= 10 ? day.ToString() : $"0{day}")}/{name}/";

    /// <summary>
    /// 文章詳情數據
    /// </summary>
    private ServiceResult<PostDetailDto> post;

    /// <summary>
    /// 初始化
    /// </summary>
    protected override async Task OnInitializedAsync()
    {
        await FetchData(url);
    }

    /// <summary>
    /// 請求數據,渲染頁面
    /// </summary>
    /// <param name="url"></param>
    /// <returns></returns>
    private async Task FetchData(string url, bool isPostNav = false)
    {
        post = await Http.GetFromJsonAsync<ServiceResult<PostDetailDto>>($"/blog/post?url={url}");
        await Common.InvokeAsync("window.func.renderMarkdown");
    }
}

到這裏整個開發工作便結束了,這裏只是一個小小的實戰系列記錄,沒有深層次的剖析研究Blazor的所有使用方式。

如果本系列對你有些許幫助,便是我最大的收穫,歡迎大家關注我的公眾號:阿星Plus。

開源地址:https://github.com/Meowv/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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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thon進階——詳解元類,metaclass的原理和用法

本文始發於個人公眾號:TechFlow,原創不易,求個關注

今天是Python專題第18篇文章,我們來繼續聊聊Python當中的元類。

在上上篇文章當中我們介紹了type元類的用法,在上一篇文章當中我們介紹了__new__函數與__init__函數的區別,以及它在一些設計模式當中的運用。這篇文章我們來看看metacalss與元類,以及__new__函數在元類當中的使用。

上一篇文章非常重要,是這一篇的基礎,如果錯過了上篇文章,推薦回顧一下:

Python面試常見問題,__init__是構造函數嗎?

metaclass

metaclass的英文直譯過來就是元類,這既是一個概念也可以認為是Python當中的一個關鍵字,不管怎麼理解,對它的內核含義並沒有什麼影響。我們可以不必糾結,就認為它是類的類的意思即可。在這個用法當中,支持我們自己定義一個類,使得它是後面某一個類的元類。

之前使用type動態創建類的時候,我們傳入了類名,和父類的tuple以及屬性的dict。在metaclass用法當中,其實核心相差不大,只是表現形式有所區別。我們來看一個例子即可:

class AddInfo(type):
    def __new__(cls, name, bases, attr):
        attr['info'] = 'add by metaclass'
        return super().__new__(cls, name, bases, attr)
        
        
class Test(metaclass=AddInfo):
    pass

在這個例子當中,我們首先創建了一個類叫做AddInfo,這是我們定義的一個元類。由於我們希望通過它來實現元類的功能,所以我們需要它繼承type類。我們在之前的文章當中說過,在Python面向對象當中,所有的類的根本來源就是type。也就是說Python當中的每一個類都是type的實例。

我們在這個類當中重載了__new__方法,我們在__new__方法當中傳入了四個參數。眼尖一點的小夥伴一定已經看出來了,這個函數的四個參數,正是我們調用type創建類的時候傳入的參數。其實我們調用type的方法來創建類的時候,就是調用的__new__這個函數完成的,這兩種寫法對應的邏輯是完全一樣的。

我們之後又創建了一個新的類叫做Test,這個當中沒有任何邏輯,直接pass。但是我們在創建類的時候指定了一個參數metaclass=AddInfo,這裏這個參數其實就是指定的這個類的元類,也就是指定這個類的創建邏輯。雖然我們用代碼寫了類的定義,但是在實際執行的時候,這個類是以metaclass為元類創建的。

根據上面的邏輯,我們可以知道,Test類在創建的時候就被賦予了類屬性info。我們可以驗證一下:

拓展類功能

上面這段就是元類的基本用法了,其實本質上和我們之前介紹的type的動態類創建是一樣的,只不過展現的形式不同。那麼我們就有一個問題要問了,我們使用元類究竟能夠做什麼呢?

這裡有一個經典的例子,我們都知道Python原生的list是沒有’add’這個方法的。假設我們習慣了Java當中list的使用,習慣用add來為它添加元素。我們希望創建一個新的類,在這個新的類當中,我們可以通過add來添加函數。通過元類可以很方便地使用這一點。

class ListMeta(type):
    def __new__(cls, name, bases, attrs):
        # 在類屬性當中添加了add函數
        # 通過匿名函數映射到append函數上
        attrs['add'] = lambda self, value: self.append(value)
        return super().__new__(cls, name, bases, attrs)
    
    
class MyList(list, metaclass=ListMeta):
    pass

我們首先是定義了一個叫做ListMeta的元類,在這個元類當中我們給類添加了一個屬性叫做add。它只是包裝了一下而已,底層是通過append方法實現的。我們來實驗一下:

從結果來看也沒什麼問題,我們成功通過調用add方法往list當中插入了元素。這裏藏着一個小細節,我們在ListMeta當中為attrs添加了一個名叫’add’的屬性。這個屬性是添加給類的,而不是類初始化出來的實例的。所以如果我們print出MyList這個類當中的所有屬性,也能看到add的存在。

如果我們直接去通過MyList去訪問add方法的話會引起報錯,因為我們實現add這個方法邏輯的匿名函數限制了需要傳入兩個參數。第一個參數是實例的對象self,第二個參數才是添加的元素value。如果我們通過MyList的類屬性去訪問它的話會觸發一個錯誤,因為缺少了一個參數。因為類當中的屬性實例也是可以調用的,並且Python會在參數前面自動添加self這個參數,就剛好滿足了要求。

搞明白了這些我們只是解決了可能性問題,我們明白了元類可以實現這樣的操作,但沒有解決我們為什麼必須要使用元類呢?就拿剛才的例子來說,我們完全可以繼承list這個類,然後在其中再開發我們想要的方法,為什麼一定要使用元類呢?

就剛才這個場景來說,的確,我們是找不出任何理由的。完全沒有理由不使用繼承,而非要用元類。但是在有些場景和有些問題當中,我們必須要使用元類不可。就是涉及類屬性變更和類創建的時候,我們來看下面這個例子。

控制實例的創建

還記得我們上篇文章介紹的工廠設計模式的例子嗎?就是我們可以通過參數來得到不同類的實例。

我們創建了三種遊戲的類和一個工廠類,我們重載了工廠類的__new__函數。使得我們可以根據實例化時傳入的參數返回不同類型的實例。

class Last_of_us:
    def play(self):
        print('the Last Of Us is really funny')
        
        
class Uncharted:
    def play(self):
        print('the Uncharted is really funny')
        

class PSGame:
    def play(self):
        print('PS has many games')
        
        
class GameFactory:
    games = {'last_of_us': Last_of_us, 'uncharted': Uncharted}
    def __new__(cls, name):
        if name in cls.games:
            return cls.games[name]()
        else:
            return PSGame()
        

uncharted = GameFactory('uncharted')
last_of_us = GameFactory('last_of_us')

假設這個需求完成得很好順利上線了,但是運行了一段時間之後我們發現下游有的時候為了偷懶會不通過工廠類來創建實例,而是直接對需要的類做實例化。原本這沒有問題,但是現在產品想要在工廠類當中加上一些埋點,統計出訪問我們工廠的訪問量。所以我們需要限制這些遊戲類不能直接實例化,必須要通過工廠返回實例

那麼這個功能我們怎麼實現呢?

我們分析一下問題就會發現,這一次不是需要我們在創建實例的時候做動態的添加,而是直接限制一些類不允許直接調用進行創建。限制的方法比較常用的一種就是拋出異常,所以我們希望可以給這些類加上一個邏輯,實例化類的時候傳入一個參數,表明是否是通過工廠類進行的,如果不是,則拋出異常

這裏,我們需要用到另外一個默認函數,叫做__call__,它是允許將類實例當做函數調用。我們通過類名來實例化,其實也是一個調用邏輯。這個__call__的邏輯並不難寫,我們隨手就來:

def __call__(self, *args, **kwargs):
    if len(args) == 0 or args[0] != 'factory':
        raise TypeError("Can't instantiate directly")

但問題是這個__call__函數並不能直接加在類當中,因為它的應用範圍是實例,而不是類。而我們希望的是在創建實例的時候進行限制,而不是對調用實例的時候進行限制,所以這段邏輯只能通過元類實現

我們直接創建類的時候就會觸發異常,因為不是通過工廠創建的。我們這裏判斷是否是工廠創建的邏輯簡化掉了,只是通過一個簡單的字符串來進行的判斷,實際上會用一些更加複雜的邏輯,這不是本文的重點,我們了解即可。

整體運行的邏輯和我們設想的一樣,說明這樣實現是正確的。

總結

我們日常開發當中用到元類的情況非常罕見,一般都是在一些高端開發的場景當中。比如說開發一些框架或者是中間件,為了方便下游的使用,需要創建一些關於類屬性的動態邏輯,才會用到元類。對於普通開發者而言,如果你無法理解元類的含義以及應用,也沒有關係,使用頻率非常低。

另外,元類的概念和動態類、動態語言的概念有關,Python語言的動態特性很多正是通過這一點體現的。所以隨着我們對於Python動態特性理解的加深,理解元類也會變得越來越容易,同樣也會理解越來越深刻。如果我們把Python的元類和裝飾器做一個類比的話,會發現兩者的核心邏輯是很類似的。本質上都是在原有的邏輯之外封裝新的邏輯,只不過裝飾器針對的是一段邏輯,而元類針對的是類的屬性和創建過程。

仔細思考,我相信一定會有靈光乍現的感覺。

今天的文章就到這裏,如果喜歡本文,可以的話,請點個關注,給我一點鼓勵,也方便獲取更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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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甘新

.NET Framework、.NET Core 和 .NET 5+ 的產品生命周期

.NET Framework、.NET Core 和 .NET 5+ 的產品生命周期

本文整理記錄了 .NET Framework、.NET Core 和 .NET 各個版本的產品支持周期和操作系統兼容性。

早於 .NET Framework 2.0 和 .NET Core 2.1 的 .NET 版本以及 .NET Core 2.2、.NET Core 3.0 已經停止了任何形式的支持,因此本文不做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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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ET Framework、.NET Core 和 .NET 5+ 的產品生命周期(本文)
  • Visual Studio 的產品生命周期
  • DevExpress 各個版本與 .NET、Visual Studio 的版本兼容性

.NET 版本說明

  • .NET Framework 4.5 是可替換計算機上的 .NET Framework 4 的就地更新,同樣,.NET Framework 4.5.1、4.5.2、4.6、4.6.1、4.6.2、4.7、4.7.1、4.7.2 和 4.8 是對 .NET Framework 4.5 的就地更新。 就地更新意味着它們使用相同的運行時版本,但是程序集版本會更新,並且包括新類型和成員。 安裝其中一個更新后,.NET Framework 4、.NET Framework 4.5、.NET Framework 4.6 或 .NET Framework 4.7 應用應繼續運行,而無需重新編譯。 但是,反過來則不行。 建議不要在較早版本的 .NET Framework 上運行面向更高版本的 .NET Framework 的應用。 例如,建議在 .NET Framework 4.5 上運行面向 .NET Framework 4.6 的應用。(參見 版本 4.5 及更高版本的備註)

  • .NET Core 為一個全新的跨平台框架,支持 Windows、Linux 和 macOS 等多種平台,以 MIT 協議完全開源。.NET Core 最早於 2014 年公布,首個版本 .NET Core 1.0 發佈於 2016 年。隨着版本的演進,.NET Core 不斷加入 .NET Framework 原有的功能,直到 .NET Core 3.1,完成這一進程。剩餘少量 .NET Core 不支持的 .NET Framework 技術 不再向 .NET Core 移植。

  • .NET Core 3.1 之後,隨着技術移植進程的結束,.NET Core 的後續版本將作為 .NET Framework 和 .NET Core 的繼任者,移除 “Core” 字樣直接稱作 “.NET”,版本號自 “.NET 5” 開始。因此,.NET Framework 4.8 將會是 .NET Framework 的最後一個版本。

.NET 支持政策

.NET Core 和 .NET 的版本類型

本節整理自 .NET Core 支持政策。

.NET Core/.NET 分為長期支持 (LTS) 版本和最新 (Current) 版本。自 .NET Core 2.2 起,兩者的支持周期如下:

  • LTS (Long Term Support): 在初始發布后的三年內受支持。
  • Current:在初始發布后,直到下一個 Current 或 LTS 版本發布后的三個月內受支持。

.NET Core 和 .NET 發布節奏

本節整理自 .NET 5 簡介

  • 自 2020 年起,每年 11 月為 .NET 發布新的主要版本,版本號自 5.0 起遞增。即 2020 年 11 月發布 .NET 5.0,2021 年 11 月發布 .NET 6.0,以此類推。

  • 自 2021 年起,將隔年發布的主要版本標記為 LTS 版本(即偶數的主要版本為 LTS 版本,奇數的為 Current 版本)。

.NET Core 和 .NET 生命周期詳情

本節整理自 .NET 5 簡介 以及 .NET Core 支持政策,僅列出了生命周期尚未結束的版本。

版本 初始發布時間 支持級別 結束支持時間
.NET 8 2023 年 11 月(預計) LTS 2025 年 11 月(預計)
.NET 7 2022 年 11 月(預計) Current 2023 年 2 月(預計)
.NET 6 2021 年 11 月(預計) LTS 2024 年 11 月(預計)
.NET 5 2020 年 11 月(預計) Current 2022 年 2 月(預計)
.NET Core 3.1 2019 年 12 月 3 日 LTS 2022 年 12 月 3 日
.NET Core 2.1 2018 年 5 月 30 日 LTS 2021 年 8 月 21 日

.NET Framework 各版本支持政策

本節內容整理自 .NET Framework 生命周期常見問題。

  • .NET Framework 4.5.2 及以上版本被定義為 Windows 操作系統的一個組件,與其父產品獲得相同的生命周期,詳見下節內容。

  • .NET Framework 4、4.5 和 4.5.1 已於 2016 年 1 月 12 日停止支持,客戶和開發人員必須就地更新到 .NET Framework 4.5.2 及以上版本,才能技術獲得技術支持和安全更新。

  • .NET Framework 3.5 SP1 在 Windows 10 v1809 和 Windows Server 2019 及以上版本中作為獨立的產品存在,自 2018 年 10 月 2 日起獲得 5 年主流支持和 5 年擴展支持。

  • .NET Framework 3.5 SP1 在 Windows 10 v1809 和 Windows Server 2019 以前的操作系統中,作為操作系統的組件存在,其生命周期與其父產品相同。

  • .NET Framework 2.0、3.0 和 3.5 已先後停止支持,客戶和開發人員可就地更新到 .NET Framework 3.5 SP1,以便在後者的生命周期內獲得技術支持和安全更新。由於 .NET Framework 3.5 依賴於 2.0 以及 3.0,因此 .NET Framework 2.0 SP2 和 .NET Framework 3.0 SP2 組件在安裝了 .NET Framework 3.5 SP1 環境當中得到支持。

.NET Framework 版本和操作系統版本的關係

本節內容整理自 .NET Framework 版本和依賴關係 以及 .NET Framework 系統需求。

  • .NET Framework 4.5 預裝在了 Windows 8 和 Windows Server 2012 中。此後,每個版本的 Windows 操作系統都包含了特定版本的 .NET Framework 4.x。

  • .NET Framework 4.8 預裝在了 Windows 10 v1903 (build 18362) 及以上版本中。

  • .NET Framework 4.6.1 及以上版本可以安裝在 Windows 7 和 Windows Server 2008 R2 SP1 及以上版本的 Windows 操作系統中,但不可以安裝低於預裝於操作系統中的版本。

  • .NET Framework 4.6 為 Windows Vista 和 Windows 2008 SP2 支持的最高版本。

  • .NET Framework 4.0.3 為 Windows XP 和 Windows Server 2003 支持的最高版本。(參見 在 Windows XP 和 Windows Server 2003 上安裝 .NET Framework)

    注意:.NET Framework 4、.NET Framework 4.0.3 和 Windows XP、Windows Server 2003 已經停止支持,不會再接收任何形式的安全更新。

  • .NET Framework 3.5 SP1 在 Windows XP 和 Windows Server 2013 及以上版本的 Windows 操作系統中,可以使用 安裝程序 進行安裝。

  • .NET Framework 3.5 SP1 在 Windows 10,Window Server 2016 和 Windows Server 2019 中可以通過控制面板直接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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