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裁決 遣返氣候難民恐違人權義務

摘錄自2020年1月21日中央社報導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今天(21日)表示,政府若遣返難民,把他們送回深受氣候變遷影響的母國,可能違反人權義務。

法新社報導,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UN Human Rights Committee)的獨立專家發布一份不具約束力、但受到密切關注的裁決。這項裁決的起因是太平洋島國吉里巴斯人泰提奧塔(Ioane Teitiota)提出的一起異議。

泰提奧塔表示,他出身的南塔拉瓦島(South Tarawa)已經人滿為患,造成土地糾紛、安全飲水來源減少,因為海平面上升使得吉里巴斯其他島嶼已不宜人居。

法新社提到,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太平洋研究員舒茲(Kate Schuetze)聲明說,這項裁決創下全球先例,「傳遞的訊息很清楚,太平洋島國不必等到被海水淹沒,才觸發保障生存權的人權義務」。

本站聲明:網站內容來源環境資訊中心https://e-info.org.tw/,如有侵權,請聯繫我們,我們將及時處理

【其他文章推薦】

USB CONNECTOR掌控什麼技術要點? 帶您認識其相關發展及效能

※評比前十大台北網頁設計台北網站設計公司知名案例作品心得分享

※智慧手機時代的來臨,RWD網頁設計已成為網頁設計推薦首選

※評比南投搬家公司費用收費行情懶人包大公開